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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恩平纪委监察委     时间: 2024-12-31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净化节日风气,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自然资源局原四级主任科员梁某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至2023年1月,梁某某在市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工作期间,多次收受1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红包。2024年9月,梁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二、恩城街道南联村党委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吴某某公款报销私人费用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将其本人私家车产生的费用和其私人宴请他人餐费由村委会报销。2024年6月,吴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君堂镇江洲圩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余某某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20年12月至2024年7月,余某某多次通过虚开发票报账的方式,套取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发放“两委”干部节假日补贴。2024年12月,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东成镇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冯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6日,冯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酒精检测含量为131.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月15日,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冯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8月,冯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政务降级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醉酒驾驶,反映我市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通报上述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定,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以案为镜、反躬自省,将廉洁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抵制奢靡之风、享乐主义,以一身正气过好“廉节”。全市各级党组织务必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高悬监督执纪问责利剑,加强明察暗访,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让顶风违纪者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