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巡视巡察  >  上级巡视巡察
十三届江门市委第十轮巡察阶段性整改情况公开
来源: 江门清风     时间: 2021-08-04

近期,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阶段性整改任务已经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政协机关党组、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江门金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新会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等12个单位党组织的阶段性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机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规范党组会议流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大对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召开代表建议工作会议,加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对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记录检查,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在各支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针对人事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有漏洞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配合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干部监督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成员与机关干部共开展了谈心谈话58人次,注重抓早抓小,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政协机关党组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分别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针对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认真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干部队伍建设相关调研分析,通过交流轮岗、挂职锻炼等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干部。针对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重点岗位、关键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完善《市政协财务管理办法》《市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协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对照执行,查缺补漏。

市委政法委

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学习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和督促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要求;落实专人记录,确保书记会议、委务会议记录规范、严肃。针对党建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把关不严问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针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因私出国(境)审批不严谨问题,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江门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出国(境)事务管理制度》,严格干部出国(境)审批把关和全流程监管。针对内控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日常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会议费报销凭据,加大报销审核力度,做到报账凭证齐全。

市委政策研究室

针对统筹谋划作用不够明显、辅政职能履行不够充分问题,完善调研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市委政研室调查研究工作指引》,对科学确定调研课题、撰写调研报告、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等工作进行规范,推动调研课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不严问题,制定了《市委政研室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市委政研室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研究部署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针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及措施不多问题,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了《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委托课题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委托课题工作程序,在立项、研讨、公示、跟踪评估、验收审定、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在全室公布2020年委托课题中期进展情况。

科学技术局党组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差距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征集“江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链创新发展路径”等5项重点调研课题,各党组成员带队前往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理论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印发实施《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重点项目督查督办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科技局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等事项落地落实。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管理不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混岗现象突出问题,制定《2021年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党建工作要点》,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列入党建工作要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与科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机关抽调的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回原单位工作,制定《市科技服务中心工作清单》,明确单位工作职能。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修订完善《江门市科学技术局财务管理制度》,起草《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科学、公开、公正。针对与民办非企业、行业协会脱钩不彻底问题,已将属于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行业协会)两家社会组织的工会会员脱离科技局工会;变更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法人,不再由市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针对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增设局务会议,将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等12项重大事项纳入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印发实施《江门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持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监督不到位问题,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过去两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针对履职尽责有差距、行政执法不严格问题,启动对全市生态环境部门2017年以来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中倒查,进一步加大法制审核力度,坚决杜绝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等不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严、采购项目漏洞多问题,建立每月调度资金使用和通报机制,制定《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加强采购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政府采购项目遴选机制,对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实行满意度测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针对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启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星级示范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帮扶需求台账,有序推进党员结对帮扶,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针对党的建设弱化、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每月在“三会一课”中增加退役军人工作相关学习内容,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形式。针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开展“深调研”工作,重新修订《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度汇编(试行)》,对后勤管理、业务工作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流程规定;增补2名机关纪委委员,按照半年一个专题计划,对单位内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并切实开展警示教育;对领取差旅伙食补助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清退个别人员重复领取的补助和超范围领取的费用;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取消第三方代理记账,防范泄密风险。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制订《中共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工作规程》,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一把手”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不作表态发言。针对党的建设虚化、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干部队伍专业型人才匮乏问题,印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插旗亮牌”目标化考评方案》,每季度对各党支部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行考核;加强专业型干部队伍人才梯队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燃气管理专业和给排水管理专业公务员各1名,引进中山大学环境管理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1名,计划招录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财务管理和项目招投标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针对创文、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中心工作,坚持扎根一线深入调研,现场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执行《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制定出台《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项目专家论证会制度(试行)》。

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

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走过场问题,重新修订《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党组工作制度》和《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确保上会议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因私出国(境)管理宽松问题,修订《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国(境)管理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日常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修订《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自有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及支出审批等管理流程,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针对内控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出租把关不严、土地巡查流于形式问题,研究制定《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补偿定价机制》《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选定评估中介机构操作规定》,最大限度规避廉政风险;修订《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政府储备土地出租和委托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储备土地巡查力度,今年共开展土地巡查119次。

江门金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针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转型升级缓慢问题,控股企业党组织全面推行“书记项目”,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增强党建主体意识;努力突破发展瓶颈,制定《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金羚做强做大改革方案》,完成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针对党建经营“两张皮”、干部储备和人才培养工作滞后问题,推进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深度融合,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干部储备、人才培养和招聘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制定《金羚集团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建立实施《金羚集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技术创新奖励方案》等正向激励机制。针对企业风险防控措施不足、物资采购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修订江门金羚日用电器有限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完善分供方评定程序,展开廉政风险排查,并启动内审工作,重点加强对采购科各项工作的审查。

新会区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结合院班子分工调整,院领导分别挂点联系所分管部门党支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工作,2020年12月以来共开展137次,不断强化对干警的日常教育引导、管理监督和关心激励。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措施不到位、内控管理不严不实、审判执行领域存在漏洞问题,排查涉及由当事人支付外出办案交通费、住宿费的案件共32件,主动联系相关的当事人、律师共9人,对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已退回费用,对次数较多、情节较重的相关干警进行了谈话提醒;制定《新会区人民法院关于干警外出办案禁止“三同”的规定(试行)》,通过党组会、党支部扩大会议、部门会议,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31名存在“三同”情况的干警在会议上对自身存在问题作原因剖析和反思;制定《新会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发改案件的评查程序,对于初审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提交审委会认定;分管院领导约谈2020年发改案件数量在5件以上的17名承办法官,并进行了批评教育。

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

针对政治站位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司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出台《中国共产党开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讨论“三重一大”议题时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制度;持续完善和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申请退费、网上出具生效证明书等智慧、便捷的诉讼服务,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已完成线上调解事件358件。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研究制定《开平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具体的目标责任;开展党员入党资料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干部提拔考察任用程序和落实回避制度,加紧实行交流轮岗,及时整改混岗问题。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财务管理不严、案件监督和质量把关不严问题,出台《开平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各项财务收支;印发《开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启动“全案判缓刑”案件专项评查,建立发改案件专项台账,并常态化开展逐案自查和评查,专项评查结果纳入年度各员额法官年底业绩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