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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
来源: 江门清风     时间: 2021-03-17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6月18日,市委4个巡察组对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市委机要保密局、市人才工作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五邑中医院、台山市人民法院等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近日,各巡察组陆续召开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见面沟通,传达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任务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表示,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体检”。重点了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重点了解立足“两个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履行职能责任特别是核心职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情况;重点了解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职能融合、优化协同高效,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情况;重点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和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防治“灯下黑”情况;重点了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情况;重点了解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坚决拥护市委决定,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

巡察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省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涉法涉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