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的目标和措施
来源:
恩平市纪委监察网
时间:
2006-01-01
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江门市纪委五次全会以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的《实施意见》和江门市委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2006年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提出如下目标和措施。
一、加强对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工作
工作目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工作措施:(1)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即将下发的通知要求,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努力做到熟悉党章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在学习过程中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专题讨论。(2)认真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对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基本要求和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制度,切实形成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长效工作机制。(3)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对照党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努力方向。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所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情况,于9月中旬前报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4)10月份左右市纪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经验和做法。(5)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监督检查的工作
工作目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制止虚报浮夸、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
工作措施:(1)上半年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重申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纠正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行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领导干部工作用车,严格控制各种名义公费考察、培训、研讨会、论坛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请客送礼和大吃大喝等事项。(2)按照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部署,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检查贯彻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情况,认真整改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3)6月份左右,在全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经验和做法,了解和掌握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4)10月份将组织有关单位就全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止虚报浮夸和奢侈浪费行为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5)严肃查处各种虚报浮夸和奢侈浪费行为,特别是边纠边犯的典型行为。
三、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工作
工作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廉洁的行为;严重违纪行为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工作措施: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1)把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的要求列为今年纪律学习月活动的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危害性的认识。(2)下半年总结推广各单位治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和治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的有效做法。(3)在中秋、国庆和元旦等重大节日前夕向全市发出通知,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廉洁歪风,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4)推进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清理工作,加强审计和监管,切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来源。(5)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的行为,对严重违纪和边纠边犯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曝光。
2、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各单位治理出国(境)赌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深入治理的措施,下半年按省的部署进行专项检查。
3、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规定工作。(1)继续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信息报备制度,通过完善电子信息库逐级加强日常审核和监督。(2)下半年在市、镇(办事处)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新调整了领导岗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进行登记,经甄别审核不符合从业规定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落实整改。(3)督促有关部门对国务院最近颁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和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限期纠正不符合从业规定的问题。
(4)严肃查处拒不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规定的行为。
四、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工作目标:基层干部队伍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
工作措施:(1)指导开好今年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认真检查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2)落实省3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纪委共同抓好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垂直管理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认真执行省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制定下发的清理农村基层财务工作意见,对镇、村级和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一次清理。(4)5、6月份,由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基层干部在镇属、集体或股份制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占有土地和宅基地,以及在矿山、企业和各种经营性项目入股等问题进行调研,全面摸清情况,研究提出清理和规范的意见。(5)下半年对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粤纪发〔2005〕39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6)7、8月份各镇(办事处)要对村(居)两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7)坚持从严执纪,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和查处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并选择一些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
工作目标:提高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质量,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更加有效。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工作措施:(1)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继续完善和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2、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
工作措施:(1)4月份左右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开好今年各级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对照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检查。(2)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市纪委常委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参加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安排。(3)会同市委组织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以及开展述职述廉工作作出部署,对在届中和换届前开展述职述廉的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
3、继续落实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
工作措施:(1)密切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每半年拟出一次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的名单,并作好谈话的安排。(2)加强情况报告,及时将纪委负责人与各镇(办事处)和市直副局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的谈话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3)建立并完善谈话的档案管理工作。
4、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工作措施:(1)上半年,配合市委组织部落实中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的具体规定。(2)落实省制定的纪委和组织部门诫勉谈话和函询情况通报制度,凡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具体实施一方要将情况及时抄送另一方,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的书面回复要同时报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3)认真审核党员领导干部函询回复,对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督促有关领导干部作出整改或依纪作出处理。
六、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
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
工作措施:(1)督促各镇(办事处)在领导班子换届后,及时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2)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除对直接违纪者作出处理外,坚决实行领导责任的追究。
七、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工作目标: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1)结合7月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和督促国有企业认真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2)落实省制定下发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及个人投资、企业领导人员兼职等行为。(3)下半年,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切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对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省纪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制定的《广东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5)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三类案件: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中以权谋私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八、对今年市、镇(办事处)集中换届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
工作目标: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为市、镇(办事处)集中换届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工作措施:(1)上半年,会同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上级就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今年市、镇(办事处)集中换届工作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发的通知,提出要求。(2)下半年,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4)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九、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的工作
工作目标:健全管理制度,坚决取消各类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工作措施:(1)按照国务院、省纠风办的工作部署和通知要求,对我市经清理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重新进行审核,取消或合并不符合中央、省要求的项目;对未经清理的项目认真进行清理。(2)7月上旬会同有关部门,抽查部分单位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工作以及执行粤办发〔2005〕7号文的情况。(3)查处违反规定举办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加重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问题。